一般项目: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
品)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平面设计;专业设计服务;数字文化
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
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数字内容
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:会议及展览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:摄影扩印
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咨询策划服务;企业形象策
划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。
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